近年来,河南大力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到2025年,培育500个绿色工厂、5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30个绿色工业园区……通过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绿色低碳产品创新、绿色工厂提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提升等十大行动,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以下即为河南省及各地市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奖补汇总(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更新以当地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1、河南省
政策依据:《河南省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豫政〔2025〕18号)
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务院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郑州市
政策依据:《郑州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若干政策》(郑政文〔2024〕174号)
奖励政策:对首次列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洛阳市
政策依据:《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稿)》(洛工信〔2022〕44号)
奖励政策: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南阳市
政策依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苑发〔2021〕11号)
奖励政策:被评为国家、省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5、许昌市
政策依据:《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支持项目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鹤壁市
政策依据:《鹤壁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奖励政策: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以支持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以支持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开封市
政策依据:《开封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汴政〔2023〕28号)
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经省工信厅认定的对应省级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
8、焦作市
政策依据:《焦作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惠企政策100条》
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创建,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9、新乡市
政策依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新财企2号)
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获得认定的省级绿色示范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0、平顶山市
政策依据:《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财企〔2025〕5号)
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11、濮阳市
政策依据:《濮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奖励政策》(濮政办〔2021〕46号)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12、济源市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3〕1号)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区财政按照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示范区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3、信阳市
政策依据:《信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信财企〔2024〕22号)
奖励政策: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质量标杆企业、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等,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入选省级绿色工厂、制造业创新中心、质量标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服务型制造业等示范企业或试点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4、周口市
政策依据:《周口市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周政〔2024〕15号)
奖励政策: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等试点示范,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周口市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奖励办法》《周口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工作评定细则》给予资金支持。
15、三门峡市
政策依据:《三门峡市关于支持企业开展“三大改造”提升行动项目管理办法》(三工信〔2023〕169号)
奖励政策:对获评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70万元;对获评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能效和水效“领跑者”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评市级绿色工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6、驻马店市
政策依据:《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驻政办〔2022〕29号)
奖励政策: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励1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省专项资金50%的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除享受省级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外,由受益财政给予50%配套奖励。
17、商丘市
政策依据:《商丘市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商政〔2025〕4号)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能效水效领跑者、零碳工厂和超级能效工厂等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18、漯河市
政策依据:《漯河市支持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漯政〔2022〕15号)
奖励政策:对创新型示范园区内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园区优先支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绿色园区。市财政设立的专业园区考评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创新型示范园区;成功创建创新型示范园区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研发投入和平台建设。
19、安阳市
政策依据:《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发〔2018〕13号)
奖励政策:对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