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46号)精神,为加快我省“7+28+N”产业链群建设,选树一批引领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带动“五链”深度耦合的头雁企业,建设制造强省提供有力支撑,河南省工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食品8大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7大新兴产业内。
二、申报主体
申报省制造业头雁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河南省境内制造业企业。
2、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食品8大优势产业中,2024年度营业收入在30亿元以上的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7大新兴产业中,2024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
3、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状况良好。
4、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有关要求
1、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采取部门逐级推荐上报和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县(市、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申报头雁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评价排序、审核和公示上报工作,优先支持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企业申报。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属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2、各主管部门要牵头加强对符合申报条件头雁企业的现场监督和服务指导工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前期企业调研、筛选工作,组织好企业申报工作。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企业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3、各主管部门请于8月13日18:00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含2025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汇总表,按重要性和综合评价排序,见附件2)和企业申请报告一式2份及其扫描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同时请一并报送本地区申报企业的2025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表电子版。
四、支持政策
一、头雁企业支持政策
获评省头雁企业的,将享受如下支持政策:
1.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 7 大新兴产业头雁企业,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食品等 8大传统产业头雁企业,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奖励;期间,每上一个100亿元台阶,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2.对头雁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河南省按照项目购置生产、设计、检测、监测等设备、软件实际投资不超过 30%的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了解更多头雁企业支持政策欢迎咨询浩丞科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