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依据我省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的团体标准,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企业主要生产技术、工艺及设施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三)截至申报日,近三年企业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有质量、安全、环保相关重大处罚信息。
二、具体要求
(一)零碳工厂
1.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称号;
2.企业优先采取温室气体自主减排措施,实现碳排放总量的下降;
3.企业在完成温室气体自主减排的基础上,应对剩余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抵消;
4.符合T/HNEE 005—2024《零碳工厂评价规范》标准其他要求。
(二)超级能效工厂
1.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
2.企业已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或能效“领跑者”称号;
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相关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标杆值;
4.符合T/HNEE 006—2024《超级能效工厂评价导则》标准其他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及申报方向分别参照T/HNEE 005—2024《零碳工厂评价规范》、T/HNEE 006—2024《超级能效工厂评价导则》对标实施(标准如有调整的,请按照最新调整的评价标准)。
(二)对标达标的企业按照自身申报方向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3)后提交到当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合规性和申请表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后形成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含附件推荐汇总表)、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